发布日期:2025-07-05 17:57 点击次数:151
英姿飒爽的武警部队
平日里大家都常说,武警部队和解放军是密不可分、联系密切的“兄弟部队”,为什么这么说呢?这是因为,武警部队在历史上有数个阶段或者说是时期本就是解放军的一部分,只是后来随着工作任务需要以及国防形势变化,才逐步从解放军中独立出来单独组建为武警部队,而且武警部队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还得到了解放军的积极帮助。那么,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介绍一下,武警部队在历史上的哪些时期曾是解放军的一部分。
一、1949年8月——1950年1月: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时期
1949年6月,为了保卫中央机关和首都城市安全,当时的中央军委颁布命令:将第二0七师改为第一师、以中央警备团为基础扩编为第二师,将两个师合编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,担负中央机关、首长和首都的武装保卫任务。这时的公安部队是人民解放军的一个组成部分,和陆军、海军、空军一起,各有分工而又互相配合。
二、1950年1月——1951年9月: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时期
这一阶段情况比较复杂也比较特殊,因为当时的公安部队由两部分组成,一种是实行野战军建制并由中央军委领导的正规公安部队(也称主力公安部队),另一种则是由地方公安机关领导、分散驻扎在省级及以下地区的地方公安部队。其中,只有主力公安部队可以佩戴“八一”军徽帽徽和“中国人民解放军”字样的胸章,与解放军其他军兵种完全相同;而地方公安部队佩戴的是50式公安帽徽、“中国人民公安部队”字样的胸章。
三、1951年12月——1955年7月: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时期
1951年12月,中央军委批准,正式将全国的内卫、边防和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”,接受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。1952年上半年公安部队整编完成后,兵力规模达到了64.21万人。至1954年6月,公安部队总员额为52万余人。
四、1955年7月——1957年8月: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时期
资深军迷都知道,武警部队的前身曾是解放军的一个重要军种,其实那便是于1955年7月18日在解放军公安部队基础上改编组建的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”,当时包括中央、大区和省直属公安部队均改为公安军了(至于专区、县的公安部队则是移交地方公安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),公安军也就成了解放军除陆军、海军、空军、防空军之外的第五大军种。
五、1957年9月——1958年12月: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时期
此后,虽然公安军这个军种在1957年9月1日就被撤销并恢复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”番号,但仍然是由总参谋部警备部、各军区逐级领导,属于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六、1966年7月——1973年5月:直接划归并入中国人民解放军
1966年6月7日,根据中央军委命令: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,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。当时,除北京市公安部队已于1966年5月27日率先拨归解放军北京卫戍区建制外,其余全部公安部队自7月1日起有序拨归各大军区、省军区、上海警备区建制领导。在此过程中,全国公安部队分别整编为独立(警卫、警备)师、团、营、连(队),分别拨归各大军区、省军区(警备区)建制领导。
值得一提的是,伴随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的撤销,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领导机关迎来了重大转型调整,那就是与当时炮兵管理导弹部队的机构合并,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领导机关。所以,武警部队历史上与第二炮兵也是颇有渊源嘞。
七、1973年6月——1982年2月:混编时期
从1973年至1982年重新组建武警部队期间,全国内卫部队仍称“解放军”,而这也是武警部队历史上最后一个主要力量列入解放军序列的时期。
1982年6月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恢复组建,次年的1983年4月5日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正式宣布成立。武警部队自此踏上了独立运行、正规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。